王冬艳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国际金融专业)。 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擅长公司、信托和证券法律事务, 1996年通过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组织的证券律师从业资格考试,被授予具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主要业绩:
代理中国华能技术公司、锦江集团公司、中石化财务公司、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电力财务公司)、建行东四支行、北京银行多家支行的投资协议纠纷、联营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为上述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从事证券法律服务业务,先后为陕西华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同煤业股份公司改制、邢台轧辊股份公司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青海明胶股份公司、长春长铃及长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A股增发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报中国证监会。为远大集团海外上市及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供见证。 |